磐石纪委办事公开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 
(发布日期:2006/2/16 10: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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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周俊高海宇)磐石市纪委、监察局不断强化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措施,突出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3个主要环节,推进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了复杂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

  突出事前公开,赋予群众“知情权”。一是公开政策法规。他们把信访举报有关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规章制度向群众公开,引导群众依纪依法理性信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鼓励群众大胆举报违纪违法问题。对以实名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揭发、检举和控告违纪违法人员及其行为的公民或团体组织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是公开信访程序。在全市各纪委设置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揭示版、公告栏,公开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便于群众了解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工作内容,增强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了解。发放信访举报公开联系卡,卡上印制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职责范围,方便群众信访举报。

  强化事中公开,赋予群众“参与权”。一是开展信访听证。规定凡属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受理范围内的署实名上访,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核认为可以通过听证解决的,在征得信访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解决。听证由纪检监察机关主持,举报人、被举报人及有关部门人员采取当面质询、答疑等形式进行辩论,对涉及到的政策性问题有关部门当场做出解释,最终达到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目的。2004年以来,该市纪委先后对8起首访问题、6起重复访问题和4起越级访问题进行了信访听证,很好地解决了这些复杂的信访问题,息访率达到100%。二是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

  对于不适合开展信访听证,群众疑虑又比较大的复杂信访问题,则采取吸收上访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的方式解决,既可以让群众在参与的过程中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是否公平公正,又可以使上访群众消除疑虑,接受教育,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共吸收14名群众代表参与了4起信访件的调查,经查实立案3件,有3名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万余元。上访群众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表示不再上访。

  推进事后公开,赋予群众监督权。一是施行信访回告(回复)制度。为更好地解决初信首访反映的问题,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问题的发生,该市于2004年年初制定实施了《信访回告(回复)制度》。规定: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署真实姓名的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对举报人进行事前或事后回告、回复(事前回告、回复在当日或3个工作日之内,事后回告、回复在7天之内)。

  2004年至今,该市共发出信访回告、回复单36份,直接回告98次。通过回告、回复预防并阻止重复访57次,越级访23次,集体访18次。二是开展信访协调。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在全市各党委、政府成立信访协调组织机构,切实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信访问题。年初以来,通过开展信访协调解决复杂信访问题30余件,有效地避免了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 
资料下载:[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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