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不该禁?
(发布日期:2006/2/21 1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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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自己家里办学习班,给差生补课,给优生辅导,一天能挣两三千元,一个假期挣几万元很轻松。尽管山东省济南市教育部门对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明文禁止,但实际上一些老师的家庭班获利之高,还是超出人们想像。
据《齐鲁晚报》报道,2月17日,济南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初三学生家长告诉记者,虽然学校明文禁止老师进行有偿家教,但孩子们经常参加学校老师组织的家庭班。这种班两个小时收费50元,一个班学生在10人左右,一天带两个班的话就是1000元。
济南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刘先生说,他们的培训学校主要针对中小学生文化课的补习。他说,他们的竞争压力不仅来自同行,更重要的是来自学校老师的有偿家庭班。他们多次遇到过家长为孩子退班去参加老师家庭班的情况。刘先生说,他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一些学校老师在家办班,通常采取“给差生补课,给优生辅导”的方式,每个班至少10个人。名校老师的收费标准通常是两个小时60元甚至更高。
济南市教育局德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教育部门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坚决制止,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严肃处理。家长如果发现老师搞有偿家教,可以拨打教育局电话进行投诉。
但接受采访的家长却要求记者严格保密,因为不想因此影响孩子。
随着中小学校新学期教学进程的深入,我国一些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活动也开始了。近日《广州日报》接到很多市民来电,反映一些在职老师忙于家教影响正常教学,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在职老师有偿家教补习这种现象在广州已存在多年,有关部门也曾发文不提倡在职老师搞有偿家教。然而只是不提倡,却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依然存在。
教育质量关乎社会未来、民族素质。有关部门对此该如何监管,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市民:怀念“追到家义务补课”时光
记者近日在广州市民中调查时了解到,对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事,市民有自己的看法。市民江女士明确表示反对,她嘱咐上初中的女儿,遇上不懂的问题,就利用下课时间问老师,那种“课上不足课下补”的办法不可取,会助长学生的依赖思想,降低课堂上的学习效率。但江女士同时认为,一些老师老老实实教学,收入却不如带家教的,这会使他们心态失衡。
和江女士一样持反对态度的市民很多,他们认为,有偿家教也使教育涂上了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十几年前,学校教师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家访,学生成绩上不来,还要追到学生家里义务补课。现在是学生缴钱,教师才“开小灶”。这也会使孩子看低了老师的形象,对学生人格发展和世界观形成不利。一些身为教育工作者的市民也担心,这样下去会导致教育质量整体下降。
老师心声:家长求上门,自己也增收
一种看法认为,老师工作本来就很辛苦,许多时候带家教也并非自愿,而是家长央求的结果。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老师或当过老师的市民持这种观点。他们说:“一些家长的心态我们理解,谁家孩子都不愿输在起跑线上,所以关键时候总想请名师开小灶。”还有老师反映,目前老师教学压力很大,而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不提工资只断“财路”也太过苛刻。
记者近日在广州多所中小学调查时了解到,不少教师对自身收入水平不满意。海珠区一位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广州市小学教师每月收入一般2000多元,她本人的工资加上校长补贴一月共3000多元。她说:“我的工资和一个刚到政府部门工作的办事员差不多,而和同职级公务员相比,差得就更多了。”
广州六中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像她这样的高级教师,每个月的基本工资为2650元,奖金900元至2000元不等。广州六中今年开展了人事改革,工资在广州市各中学中是较高的。这位老师说:“这样的收入和老师的劳动量不成比例,一些要房的年轻老师,经济比较紧张,不少老师愿意做家教挣点外快。”
广州五中一位老教师告诉记者,高中教师的收入也不高,她在岗时3000多元,退休后2000多元,家里负担重的老师单靠教学收入有点紧张,但在学校中有机会带家教的一般是英语、数学等考试关键并容易突击赶成绩的科目,一般科目老师做家教的机会较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老师们对那些老师花大量精力带家教的行为也表示反对:“这是一种对学生不负责任的行为!”
教育部门:苦于找不到有效管理方式
在职教师兼职家教的事,在广州已有多年,为什么教育部门的管理措施迟迟不出台?对此,广州市教育部门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十分无奈。她说,老师带家教的情况很复杂,各方意见不一,教育部门也认为在职教师兼职家教不可取,也绝不提倡,但苦于一直没有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
这位负责人说,老师带家教的现象也有渊源。以前社会提倡知识分子利用休息时间送知识下乡,老师也给学生提供义务补课,这些都是好事。但到后来,随着社会发展,这些事情也市场化了,教育界内有偿家教愈演愈烈,管理起来也有难度,因为有的老师在校工作做得很好,学校也没有理由制止他们课后带家教。在这方面,广州一直没有采取果断的措施,只从师德的角度进行教育和引导,希望老师把精力放在学校教学上。
记者了解到,前年广州曾出台政策,要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收取个人所得税,但效果不好。有关负责人说,老师兼家教都是个人私下里的事,社会很难监管,收税也自然无从收起。
教育专家:增加工资,严格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社会对在职老师兼职家教的事已有共识,就是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老师的做法无可厚非。许多教育专家也不赞成立法禁止的方式。民盟广东省委教育委员会主任、新华教育学院副院长汪国强就认为,立法禁止老师有偿家教不合理,也不现实。并且“堵”也不是办法,关键还在引导。学校应鼓励老师多投入时间和精力教学,并给敬业的老师评先进、发奖金。学校要严格评估老师的教学质量,也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比如让学生选老师,教学上精力投入少的老师出于忧患感,可能会注意一些。
对于有些老师上课留一手的现象,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副主任王蕙建议,可以成立一个由学校或政府介入的中介机构,来统筹安排想做家教的老师,这样老师和学生不是一个班级的,上课留一手的情况就会减少。这样做也能解决有些家长找不到好老师的问题。
同时,有专家指出,在职教师愿意兼家教,也和老师工资较低有关。王蕙说,老师工作量很大,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绝大多数老师都在十几个小时,而待遇却偏低。虽然广州加过几次工资,但和同等学历的公务员相比还是偏低。这位专家说:“如果能进一步提高老师工资,我相信大多数老师是会把精力放在事业上的。并且,如果老师工资够高了,再立法禁止老师带家教也就合情合理了。”
链接:
浙江:对在职老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问题,今年年初,浙江不少地方出台了限制性文件。常山县规定:所有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准带所任班级学生,每个教师带全托型学生不得超过3名、钟点型不得超过5名,家教内容要注重个性发展,不得提前上新课,不准强制向学生推销资料。浙江各地还出台了相应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如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本县各类学科竞赛命题和担任评委,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将被调离工作岗位,对因教育失职、管理不严造成本校教师违反规定的领导,将作出严肃处理。
武汉:武汉市从2003年初开始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严重的予以解聘。他们将规定明确写入教师聘用合同,一旦发现,首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数次劝说仍不改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予以解聘并且考虑取消上级监管机构的评优资格。
南京:南京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限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
资料下载:[ 焦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