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广网成都10月27日消息 (记者周平) 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对四川长虹电器集团公司生产的11种彩色电视机实行出口免检,据了解,这是我国西部地区目前惟一获此荣誉的企业。四川长虹公司总经理刘体斌表示,此举有助于长虹公司生产的彩电驶上出口“快车道”,并对长虹加快海外战略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img]http://www.cnr.cn/2004news/enews/W020051027322745551042.jpg[/img]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传斌向长虹公司授出口免检证书
长虹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出口免检证书,更加证明了近年来长虹公司生产的彩电产品质量有了大幅的提高。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长虹公司就始终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使公司从1991年以来,连续8次获得全国质量效益型企业先进企业称号,两次获得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特别奖。目前,长虹公司生产的彩电已出口到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真正名符其实的世界“彩电大王”。
|
|